2021年宿迁沭阳县第一实验小学北校区招生公告

导语 根据《沭阳县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施教区学生招生报名工作进行公告,详情请看全文。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学区范围

  东至永康路,西至常州路,南至永安路,北至苏州东路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7月23日下午5:00

  今年全市全面实现网上报名,学校不再接受线下报名,务必请各位家长按以上时间安排进行网报。网报不成功的,学校无法进行线下审验。7月23日下午5点后,报名系统将会关闭,无法再报

  家长使用智能手机,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注册后登陆报名。每天21:00至第二天9:00为系统维护时间,平台不开放。

  录取时间

  7月27日—8月2日

  审核时间

  ①线上审核(7月27日至7月28日)

  学校对施教区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若审核通过即为录取,如未通过则转为线下审核。

  ②线下审核(7月29日—7月31日)

  线上审核没有通过的,7月29日起,我校将按小区对已经网报成功但未被线上录取的幼儿进行线下资格审验。

  公示时间

  8月10日前

  8月10日前,家长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或于8月10日到学校南大门前查看录取公示

  线下审验地点

  沭阳县第一实验小学2号楼

  线下审验提交材料

  如果线上审核没有通过,请家长陪同幼儿并携带以下材料,按照学校安排到校进行线下审核

  1.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包含产权人姓名、房产证编号页面和房产地址页面)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合同(购房全款机打发票)、契税发票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证明:与房产证相对应的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含全部页码,其中户主页、监护人页、幼儿页需要复印)

  3.其他补充材料:幼儿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处落户,且户口在我校施教区内的,还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及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在“上传房产信息照片”一栏中,如果幼儿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处落户,且户口在我校施教区内的,还须上传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证明原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如上传的是购房合同,请上传带有购房人姓名、房屋地址及最后签名盖章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

  2.线下审验时,请幼儿直接监护人(父母)自带黑色签字笔及能上网的智能手机。因本次是网报,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监护人不要前往

  3.请幼儿监护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本次是网报,信息已经与公安局、住建局联网,届时将进行现场核验。凡使用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幼儿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由于我校教学实施不足,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太多,请在“多校划片”区域的幼儿家长为孩子考虑,慎重选择

  5.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自备口罩,从我校南门测温区进入,凡是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沭的家长禁止入内

  6.招生咨询电话:0527-83593288

  拓展信息:

  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登录及操作步骤:

  ①手机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

  ②使用房产产权人的信息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

  ③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并登录,在页面左上角选择宿迁市地区

  ④按以下流程进入应用:“我的服务”—“阳光招生”—“进入应用”—“入学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承诺书》《授权书》《报名须知》等内容,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入学报名“下一步”—“下一步”—“沭阳县”,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相应模块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即可获取宿迁幼升小部分学校招生简章。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