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沭阳县梦溪实验小学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 按《沭阳县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的方案》规定,沭阳县各个小学进行招生,详情请看全文。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施教区范围

  区域一:东至新205国道,西至京沪高速,南至杭州东路,北至瑞安路

  区域二:东至京沪高速,西至玉环路,南至江阴路,北至杭州东路。此区域仍为梦溪实验学校与外国语实验学校“多校划片”区域,即该区域居民子女可以到梦溪实验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到外国语实验学校就读

  网上报名时间

  7月19日上午9:00—7月23日下午5:00

  家长使用智能手机,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注册后登陆报名。每天21:00至第二天9:00为系统维护时间,平台不开放。

  录取时间

  7月27日—8月2日

  ①线上审核(7月27日至7月28日)。学校对施教区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若审核通过即为录取,如未通过则转为线下审核。【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②线下审核(7月29日—7月31日) 。线上审核没有通过的,7月29日起,我校将安排对已经网报成功但因材料不全未被线上录取的幼儿进行线下资格审验,详细安排学校会在招生平台及时告知家长

  线下审验地点

  沭阳县梦溪实验学校新校区行政楼四楼

  线下审验提交材料

  如果线上审核没有通过,请家长陪同幼儿并携带以下材料,按照学校安排到新校区行政楼四楼进行线下审核

  1.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包含产权人姓名、房产证编号页面和房产地址页面)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合同(购房全款机打发票)、契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证明:与房产证相对应的全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含全部页码,其中户主页、监护人页、幼儿页需要复印)

  3.其他补充材料:幼儿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处落户,且户口在我校施教区内的,还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及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在“上传房产信息照片”一栏中,如果幼儿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处落户,且户口在我校施教区内的,还须上传县房产登记部门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证明原件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如上传的是购房合同,请上传带有购房人姓名、房屋地址及最后签名盖章页、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

  2.线下审验时,请幼儿直接监护人(父母)自带黑色签字笔及能上网的智能手机。因本次是网报,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监护人不要前往

  3.请幼儿监护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本次是网报,信息已经与公安局、住建局联网,届时将进行现场核验。凡使用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幼儿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由于我校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量多,请在“多校划片”区域的幼儿家长妥善为孩子考虑,慎重选择

  5.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自备口罩,服从学校安排,凡是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沭的家长禁止入内

  6.招生咨询电话:0527-83537999

  拓展信息

  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登录及操作步骤:

  ①手机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

  ②使用房产产权人的信息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

  ③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并登录,在页面左上角选择宿迁市地区

  ④按以下流程进入应用:“我的服务”—“阳光招生”—“进入应用”—“入学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承诺书》《授权书》《报名须知》等内容,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入学报名“下一步”—“下一步”—“沭阳县”,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相应模块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即可获取宿迁幼升小部分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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