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人才购房券申报对象

导语 为助力产业企业引才留才,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政策兑现服务工作,现启动2021年人才“购房券”申报、申兑,详情请看全文。

  申报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宿迁市中心城区市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申报人才“购房券”。

  拓展信息

  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发放对象为全职在我市中心城区创新创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200万元/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资助对象以及具有相当层级的人才100万元/人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具有相当层级的人才50万元/人

  4、正高职称人才30万元/人

  5、副高职称人才15万元/人

  (二)“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和20条产业链上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

  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高级技师10万元/人

  4、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5万元/人

  (三)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人才(含境外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30万/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15万元/人

  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10万元/人

  4、注册在乡镇的民营医院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人

  材料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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