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人才购房券申报材料

导语 为助力产业企业引才留才,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政策兑现服务工作,现启动2021年人才“购房券”申报、申兑,详情请看全文。

  申报材料

  1.全职工作类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宿迁市“购房券”申请表(全职工作类)》

  ②本人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自主创业类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宿迁市“购房券”申请表(自主创业类)》

  ②本人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⑥出资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证明

  ⑦企业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⑧涉及创办企业占股的工商局备案材料(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

  申报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中心城区市区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申报人才“购房券”。

  申报条件

  ①全职工作的申报对象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②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应为创办企业的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材料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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