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其他工伤认定材料

导语 宿迁工伤认定需要具体准备些什么材料呢?宿迁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宿迁工伤认定材料清单: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或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5、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6、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除上述基本资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上下班路线图,标明:住所地址、单位地址、出事地点、勘查人、绘图人以及日期。

  4、住所地户口簿或暂住证。

  5、驾驶证、行驶证。

  6、职业病的: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8、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9、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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