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二手房遗赠过户办理指南

宿迁二手房遗赠过户怎么办理?宿迁二手房遗赠过户办理费用是多少?宿迁二手房遗赠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宿迁二手房遗赠过户办理地点在哪里?小编为你带来宿迁二手房遗赠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办理地点

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0527-84465220

宿迁市各区县房管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费用

1、登记费:住宅、车库,80元/套,非住宅550元/幢(层、套、间)

2、配图费:20元/件

3、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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