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开具接种禁忌证明需要带哪些材料?

导语 截至8月31日,宿迁市370余万12岁以上人群接种了首剂新冠疫苗,首剂接种率超90%,有少部分市民朋友因为身体原因暂时无法接种新冠疫苗,那么开具证明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更新时间:2021年9月2日10:21:05

  宿迁开具接种禁忌证明需要带哪些材料?

  需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如果行动不便或在住院期间,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拓展信息

  1、开具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况:

  ①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④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⑤妊娠期妇女。

  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推荐阅读》》2021宿迁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地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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