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4月8日起对中心城区实施严格管控

导语 严格管控期间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确有特殊需要的,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0号)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8日零时至4月10日24时,中心城区由静态管理调整为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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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管控期间:

  1、继续执行《关于在中心城区全域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的通告》(第29号)规定有关要求,每天早晨5时起,开展中心城区大规模核酸检测。

  2、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确有特殊需要的,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批准,并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3、居民凭苏康码、行程码,以及当日核酸“已采样”证明,进出住宅小区(村庄)、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苏康码赋黄码人员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

  防疫提醒:

  积极参与核酸检测。根据市防控办第29号通告要求,每天通过“宿康宝”预约,及时就近参与核酸检测。自觉遵守检测相关规定和流程,并做好个人防护。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和最新防控政策,认清严峻形势,加强自身防护,自觉参与防控工作。

  如实报备行程信息、接触史。如实报备个人行程信息,与确诊、疑似病例或者密接人员密切接触史。

  正确使用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填报基本信息,动态如实更新信息和活动轨迹。

  主动配合隔离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

  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在静态管理时限和区域内,做好居家健康防护,严格遵照管控规定,主动配合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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