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宿迁电动车上牌最新规定

导语 2022宿迁自7月15日起将严查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对于没上牌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电动轻便摩托车扣留处理,详见正文。

  从7月15日起,宿迁将严查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对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轻便)摩托车一律予以扣留处理。

  点击查看:2022宿迁电动车上牌指南(材料+手续+地点)

  温馨提示:

  1、2019年之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上黄色临时信息牌。此外,电动自行车使用满10年不得上路行驶,上黄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2、2019年4月15日之后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带有脚踏板。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携带车辆、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到市车管所城区分所(项王桥交警一大队二楼)、新区分所(水木清华小区南门)、宿豫分所(宿豫区华东农机汽车城)或市区516家电动车带牌销售点办理。

  3、对于购买时间久远,发票、收据等手续丢失的疑难车辆,车辆所有人可携带身份证及车辆到就近交警执勤岗点,通过现场查验、签承诺书等形式进行统一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巡逻一中队中队长徐雷雷介绍,电动(轻便)摩托车无法补办发票的,在7月15日之前办理的临时牌照可以继续使用,但必须持有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徐雷雷还建议,不要购买手续不齐全的二手电动车辆,资料不齐全影响正式上牌。

  4、对于前期张贴软式临时信息标贴的的车辆,由于使用时间长容易丢失、破损或褪色,不利于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市民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交警执勤岗点免费换发铝合金材质的临时信息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宿迁电动车的上牌地点、流程、电动车的分类及最新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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