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到宿迁投亲户口迁入申请材料

导语 从外地到宿迁投亲申请迁入户口时需要提供投靠双方的户口簿、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详见正文。

  申报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属申请条件第(四)、(五)、(六)、(七)、(八)项投靠情形的,还应当分别提交死亡证明或者现役军人证明。

  退役军人投靠户口登记在集体户配偶的,提供上述第(一)、(三)项材料。

  办理地点: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阳)、0527-85245068(泗阳)、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经开区)、0527-84323134(湖滨新区)、0527-84352895(洋河新区)、0527-84352811(苏宿园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迁移】可获宿迁大学生户口迁移、市内市外户口迁移的办理条件/材料/办理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