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产假延长通知2022

导语 从2022年2月10日起,宿迁产假由128天延长到158天,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新调整享受产假达到158天,详见正文。

  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发布《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

  1、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即可获取宿迁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及产检时间规定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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