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加注须知

导语 护照加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本地宝小编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申请条件:

  (一)连云港市常住户口居民、驻连云港部队现役军人。 (二)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三)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曾用名加注。

  (四)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护照加注:

  1、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2、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形,签发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四、收费标准:

  加注费2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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