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离婚证办理指南
导语 宿迁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自愿并且携带户口本等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
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5、男女双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且该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6、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吉林路和渤海路交汇口
咨询电话:结婚:0527-84225905;离婚:84235905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宿迁市宿豫区贺兰山路2号
咨询电话:0527-84456178
沐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宿迁市沐阳县苏州东路15号
咨询电话:0527-83567519
泗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点:宿迁市泗阳县水杉大道西首
咨询电话:0527-85239134
泗洪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地点:宿迁市泗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527-883519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