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生户口申报(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导语 在宿迁出生的新生儿(6周岁以下)怎么申报户口?需要哪些申请条件?小编已为大家整理解答,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条件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拟落户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四)结婚证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咨询电话

  宿迁市:0527-84352101

  沭阳县:0527-83517728、83517727

  泗阳县:0527-85245068

  泗洪县:0527-88356174

  宿豫区:0527-82168012

  宿城区:0527-82163660

  经开区:0527-84354058

  湖滨新区:0527-84323134

  洋河新区:0527-84352895

  苏宿园区:0527-8435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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