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工伤能医保大病报销吗?

导语 宿迁大病保险的费用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不能通过大病来保险报销,详情请见正文。

  宿迁工伤不能大病报销!

  不属于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

  (1)在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

  (3)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的医疗费用;

  (4)超出宿迁市大病保险专用“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库发生的费用;

  (5)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的费用;

  (6)超过基本医疗保险限量限价规定的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的费用;

  (7)新型昂贵的特殊检查费用。如PET-CT等;

  (8)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对基本医疗保险收费价格标准的费用;

  (9)对突发性流行疾病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及住院治疗费用;

  (10)美容、保健的费用;

  (11)非临床必须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的费用;

  (12)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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