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是什么?(附咨询电话)

导语 宿迁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理对象为市直单位引进的外地户籍人才,办理时需要提交户口迁移证等,办理条件详情及咨询电话详见正文。

  集体户入户对象: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外地户籍的各类人才,其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也未在本地购房办理个人户口转入手续的。

  所需材料:

  1.迁入人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

  联系电话:0527-84353006

  拓展内容:

  办理流程:

  1.将档案托管于市人才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2.审核迁入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3.开具落户函;

  4.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派出所——府苑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拓展内容:宿迁毕业生户口可以迁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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