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条件+材料+额度)

导语 宿迁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情况下,提取次数不限,提取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公积金提取

  (一)办理条件

  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含酒店式公寓、自建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租房行为不予提取。租房提取不限次数,可一年一次性提取,也可按月或按季提取。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所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证)或登记备案的网签合同复印件;

  4.租赁合同。

  (三)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以家庭为单位,每户1200元/月,每年最高提取额14400元;房租支出低于最高额度的,按实际租金支付。

  (四)提取人员范围

  缴存人本人、配偶

  (五)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

  提取人申请→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线上流程:

  1、提取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应用→选择宿迁市→点击【缴存人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选择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2、提取人登陆“宿迁公积金”官方微信→点击【慧办】→【提取业务】→点击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宿迁购建房类、还贷类、租房类及销户类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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