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不动产证遗失后怎么补办?

导语 小编整理了宿迁市个人不动产证明遗失补证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对应的宿迁市各县区的办理地点,详见正文。

  宿迁市个人不动产证明遗失补证登记

  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核验)

  办理地点:

  宿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7号便民方舟3号楼二楼(全层)

  电话:0527-84396373

  宿豫分中心

  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宿豫区政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一楼

  电话:0527-84480020

  宿城分中心

  地址:宿迁市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口(宿城城新区儿童医院南侧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厅一楼

  电话:0527-84396353

  苏宿工业园区

  地址:宿迁市紫金山路11号苏宿园区一站式服服务中心2楼9-10号窗口

  电话:0527-82868552

  沭阳县

  地址:沭阳县苏州路北侧、永康路东侧沭阳县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27-80906935

  泗阳县

  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20号行行政服务中心2层

  电话:0527-85219838

  泗洪县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仁和路北侧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电话:0527-86302965

  备注:

  1、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需公证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或者认证。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明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刊发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公告时间不计入登记时间。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有曾用名等情形提供户口簿原件。

  4、自建房须现场踏勘并出具调查成果表。

  5、已关联"超管"电子证照的材料可免提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宿迁不动产申请、无房证明办理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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