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养狗有什么规定?

导语 为了加强市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宿迁市养狗有以下规定,详见正文。

  场所规定: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 览馆等公共场所;

   携带犬只进入开放式广场、公园等场所时应当遵守该 场所的管理规定,避开人群聚集区域。

   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巡游出租汽车;

   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使用束引 带牵领,束引带长度以不超过两米为宜,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 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带要求:

   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犬只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予以制止;

   犬只饲养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合理选择时段,避开市民出行高峰期,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特别提示: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重度残疾人士饲养扶助犬,不受前款 规定的限制

》》》相关阅读(可点击查看)

宿迁市养犬罚款规定宿迁哪些是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犬】可获宿迁禁养犬名单、重点管理区域、罚款规定及狗证办理、狂犬疫苗接种等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