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如何办理无犯罪证明

导语 宿迁市居民申请无犯罪证明的,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业务主管部门受理,详见正文。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委托他人查询的,受委托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理地点

  1、宿迁市居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业务主管部门受理;

  2、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4、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四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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