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内购房落户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导语 宿迁市内购房落户户口迁移办理需携带嵌入申请、社区民警意见、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等材料,详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宿迁市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请户口迁入;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办理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社区民警意见;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至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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