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有哪些?

导语 宿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学生消费的金额、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详见正文。

  认定依据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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