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宿迁市新就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满足持有宿迁市城市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 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等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1、持有宿迁市城市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 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
3、家庭成员在宿迁市(县)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
4、新就业人员还需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且毕业不满五年。
知识拓展:宿迁市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 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组合租赁方案;
2、入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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