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补充工伤保险二类人员缴费标准是什么?

导语 宿迁补充工伤保险一类人员缴费标准行业种类不同,缴费标准不同,同种行业缴费金额不同,待遇标准也不一样,详情见下文。

二类人员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一览表

缴费标准

工伤

医疗费

工伤住院补贴

残疾等级

一次性残疾

补助金

一次性身故

补助金

责任描述

一至三类行业

四至五类行业

六类及以上行业

350/.

450/.

580/.

3万元

8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身故

/

30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一级

15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二级

10万元

三级

9万元

四级

8万元

五级

7万元

六级

6万元

七级

5万元

八级

4万元

九级

3万元

十级

2万元

530/.

630/.

780/.

5万元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身故

/

50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一级

2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二级

18万元

三级

16万元

四级

14万元

五级

12万元

六级

10万元

七级

8万元

八级

6万元

九级

4万元

十级

3万元

730/.

830/.

980/.

7万元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身故

/

70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一级

3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二级

27万元

三级

24万元

四级

21万元

五级

18万元

六级

15万元

七级

12万元

八级

9万元

九级

7万元

十级

5万元

900/.

1000/.

1100/.

8万元

100元/天,单次意外伤害住院限额90天,累计限额180天,免赔2天。

身故

/

80万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一次性身故补助金。

一级

40万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第九条赔付情形的事故,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实际天数的住院补贴待遇。

二级

36万元

三级

32万元

四级

27万元

五级

23万元

六级

19万元

七级

15万元

八级

12万元

九级

9万元

十级

7万元

  注意:保费=投保单位选择的缴费标准*参保人数。以单位为投保人进行投保,实名制投保,同一单位的投保人数不得少于6人

  说明:

  1、本表中的工伤医疗费是指被保险人遭受职业伤害后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对符合该事故伤害治疗所必须的医疗费用,不限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范围,扣除其他途径应获得补偿或给付部分,享受给付保险金赔偿待遇;

  3、赔付上限不超过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对应的限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充工伤】可获宿迁市补充工伤保险参保人群、缴费及待遇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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