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导语 宿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详见下文。
使用范围:
1.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
2.支付在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
3.支付在本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4.缴纳参保人员本人参加本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时的一次性趸交职工医保费,以及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此项目正在对接中)。
5.购买本省及设区市政府指导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主账户人可以被多个家庭成员绑定吗?
可以。每名主账户人,可同时绑定多名共济对象(必须是配偶、父母、子女),如需更改绑定共济对象,先解绑后再重新绑定其他共济对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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