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宿迁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用人单位组合租赁方案、入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详见下文。
申请条件:
1.持有城市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
3.家庭成员在市(县)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
注意:新就业人员还需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且毕业不满五年。
所需材料:
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组合租赁方案;
2.入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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