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居民医保买药报销多少?

导语 宿迁居民医保买药报销比例为50%,在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村(居)卫生机构发生的合规药费支付比例 55%,起付标准为30元,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村(居 )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详见下文。

  报销比例为50%,乡镇一级医疗机构为55%

  门诊合规药费:

  1.起付标准: 30 元,在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村(居 )卫生机构发生的合规药费不设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 50%,在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村(居)卫生机构发生的合规药费支付比例 55%。其中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每人日门诊处方药费限额 100 元,村(居) 卫生机构每人日门诊处方药费限额 30 元,超过限额的部分不予支付。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筹资渠道: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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