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居民医保门诊起付钱是多少?

导语 宿迁居民医保门诊乡镇一级医院、村居卫生室没有起付钱, 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钱为30元,待遇范围是合规药费,详情见下文。

  起付钱标准:

  乡镇一级医院、村居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需要起付钱

  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钱为30元

  普通门诊待遇范围:

  合规药费

  特别注意:

  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公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每次报销6元,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公办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每次报销7元。在执行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的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诊察费每人每次报销 5元,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 24 次。一般诊疗费、诊查费在普通门诊待遇年度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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