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导语 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月,时薪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时,详情内容请看正文。

  【回答】

  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为应发工资,不包含加班费等其他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

  宿迁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注意事项: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最低工资标准】可查看宿迁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好处、最低工资包不包括加班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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