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导语 缴费期间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则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缴费期间(60周岁以下):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待遇期间(60周岁及以上):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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