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导语 企业与职工解除合同之后,需要携带相应的材料前往人力资源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去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失业金,详细内容请见正文。

  【回答】

  企业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站)进行失业登记,到原企业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进行申请核发失业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式两份);

  2、退工表(一式两份);

  3、个人档案(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

  4、《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

  失业金标准:

  失业保险缴纳不满10年的,按照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均缴费基数45%、不满20年的按50%、20年以上的按55%。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目前宿迁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930元~1840元/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宿迁市失业保险资格认证、缴纳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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