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况

导语 宿迁市教师资格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宿迁市教师资格丧失的情况有哪些?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师资格证】可获宿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报名等内容。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