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生医学证明能补发吗?

导语 宿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可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以前出生的不补发,详见正文。

  宿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规定: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拓展内容:

  新生儿可以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姓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吗?

  新生儿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如有特殊情况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姓氏的咨询公安机关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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