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宿迁创业就业补贴领取指南

导语 2023宿迁对于普通高校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创业经营主体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详见正文。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根据符合条件的创业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人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且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能享受次。

  3.办理流程:市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向注册登记所在地(在市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向经营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补贴对象: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2.补贴标准:按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贴。创业主体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办理流程:市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向注册登记所在地(在市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向经营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得2023年宿迁市人才生活补贴、“人才购房券”政策信息、申请入口、发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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