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电动车哪种情况不给上牌?

导语 宿迁电动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所载信息与车辆不符的等

  不符条件:

  1.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

  2.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所载信息与车辆不符的;

  3.擅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登记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办理情况

  1.对符合登记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通过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宿迁电动车的上牌、分类及最新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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