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电动车哪些情况需要注销登记?
导语 宿迁电动车的情况有电动车遗失、灭失的以及电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等,注销登记需要核查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等,详情见下文。
需要注销情况:
1.电动车遗失、灭失的;
2.电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3.电动车使用满十年、报废或不再上道路行驶的;
4.电动车迁往省外的。
注意: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所有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强制注销,并按照登记的联系方式告知所有人。
注销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核查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当场办理,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
2.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核查号牌遗失、灭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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