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电动车哪些情况需要注销登记?

导语 宿迁电动车的情况有电动车遗失、灭失的以及电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等,注销登记需要核查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等,详情见下文。

  需要注销情况:

  1.电动车遗失、灭失的;

  2.电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3.电动车使用满十年、报废或不再上道路行驶的;

  4.电动车迁往省外的。

  注意: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所有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强制注销,并按照登记的联系方式告知所有人。

  注销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核查所有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当场办理,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

  2.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核查号牌遗失、灭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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