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迁人才补贴申请条件什么

导语 宿迁市人才补贴申请条件为全职在宿迁市工作并与引进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自主创业的需满足一定条件,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发放对象:

  全职在指定城区从事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包括境外高校毕业生。

  从市外新引进,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市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申报人必须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满足一定的资本投入和股份要求,已完成相关注册登记和社保手续。

  如果人才曾在宿迁工作,但离开宿迁3年以上,期间未在宿迁缴纳社会保险或创办企业,也未享受过市级生活补贴类政策,可申请生活补贴。

  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人才的不同职称和资质分为不同档次,如副高职称人才、正高职称人才、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补贴金额有具体标准,如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人、正高职称人才8万元/人等。

  发放方式:

  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每满1年发放一次。

  在宿迁工作时间内,每次发放补贴前要进行社会公示,创业人才补贴金额不得超过企业纳税总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得2023年宿迁市人才生活补贴、“人才购房券”政策信息、申请入口、发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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