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电动车多少岁可以骑?

导语 宿迁市电动车年满十六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详情见下文。

  年满十六周岁

  驾驶年龄: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驾驶须知: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驶入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违反《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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